而辩方传召的两位专家证人则试图证明这八个字出现在不同时空、不同社群之间,可以有多种意思。尽管如此,这两位专家无法排除这八个字存在表达“香港独立”(即分裂)的意思和意图。

因此,法庭综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考虑,认定这八个字具有分裂国家的性质。法庭认为:煽动犯罪的定罪并非根据被煽动者是否真正按照煽动内容实施犯罪,而是根据意图煽动他人实施犯罪的煽动者。本案被告选择在特定日期、特定时间、通过特定方法展示含有这八个字的旗子,意图引起公众关注。

顾敏康:香港国安法罪项规定比英美更清晰,“中学生都明白”

2021年7月30日 被告唐英杰由惩教署车辆押送抵达高等法院@视觉中国 李志华/视觉中国

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称,他个人对法官的处理方法有疑问,他认为,最重要的是被告如何理解、以及其他人如何理解所写的标语:“大部分人都不是熟读史书的人,要考虑的很简单,应考虑common sense(常识)”。因此,他认为如果每次审案都如此找专家证人是弄巧成拙。笔者却不这么认为,由于此案不是用陪审团审理,因此,要确定“大众认知”,通过找专家证人的方法是较为客观可取的做法。

当然,笔者赞同法庭与汤大律师的意见,即对“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这八个字应该根据特定的时间和场合,以及根据常识来理解。笔者曾经撰文指出这个口号是一个特定的政治主张,具有独特含义:“光复香港”的目的就是“港独”,“时代革命”就是为“港独”而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光复”一词通常是指恢复(已亡的国家)、收回(失去的领土),用在香港语境中显然别有用心。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回归后的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光复香港”是什么意思呢?是要恢复到港英管治下的香港吗?这难道不就是否认中国政府的主权管治吗?难道不就是“港独”吗?

辩方两位专家证人认为这个口号还有其他含义,这与暴乱持续时有人将“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包装成“以强调革新与改变是不同年龄者都可以参与的行动”是一样的。而这种解读非常容易将年轻人引向歧途。毫无疑问,对某个口号的解读应该根据当时当地的情况进行。当时的情况不仅出现了连续性的纵火、袭警和打砸抢,而且出现了大量挑战“一国”底线的非法行动,包括焚毁侮辱国旗、围攻和污损中联办大楼上的国徽等等。由此可见,所谓的“革新与改变”实际上是将香港推向深渊,令广大市民蒙受痛苦和恐惧。过去有人用“言论自由”来掩饰“港独”言论,而在暴乱持续期间,“光复香港”不仅仅是公开宣扬“港独”,而且是实际通过“时代革命”的口号鼓动年轻人使用暴力手段推动“港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