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华经营的外企,我觉得也分两块来说。一块是美资企业,因为现在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出台后,这些美资企业的法务面临一个选择,因为未来几乎肯定会有美国公司被拉入到不可靠实体清单上。这些在华经营的美国企业怎么与清单上的美国企业处理关系?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从合规的角度来讲,它作为一个美国在华投资的企业,它必须向美国商务部下BIS的反联合抵制办公室去报告。但同时它也要遵守中国政府的一些合规化经营的要求。
第二块,对于日本和韩国等一些其他的在华外资企业的法务,他可能就要考虑一些不一样的问题。因为他们在中国的布局,将来可能会面临被中国和美国两国出口管制法共同约束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来做好自己的合规经营?我觉得这个是对在华外资企业法务工作开展来讲带来的新的挑战。
我觉得总体来讲,从目前形势来看,无论对中资企业还是在华经营的外企法务来讲,合规化的挑战比以往更为严峻了。这时候企业可以借鉴或者聘请外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或者是一些专家、学者进行一些论证,获得一些合规化经营的建议,我觉得这是作为我们做国际贸易的律师可以尽的一些绵薄之力。
(采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