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空军现役的105架歼-11A和76架苏-30MKK由于机体寿命的原因后面也需要全部退役,这差不多是181架。这样算下来,空军总的缺口差不多有315架,约10个航空旅规模。
那么这个缺口用什么机型来弥补就很有讲究了。首先,歼-7和歼-8的缺口可以由歼-10来弥补,至于是否会用全新生产的歼-10C,笔者认为不会。原因其实很简单,由于我国本身幅员辽阔,还有东海方向和远离大陆的南海方向需要战机巡逻,因此我国空军其实更需要的是长航程的重型战斗机,这从当初我国拒绝引进腿短的米格-29就能看出来。
而我国之所以会研制歼-10战斗机,更多还是看重其技术风险较低,将其作为了苏-27国产化项目的备份,避免苏-27国产化失败导致空军现代化进程被大幅延迟,这种做法符合我国在武器研制上遵循的“两条腿走路”的原则。并且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我国海军的051C俄制神盾舰就是典型的“两条腿走路”的产物(052C神盾舰的备份)。不过与051C俄制神盾舰仅生产两艘不同,歼-10系列凭借出色的性能和低廉的采购和使用维护成本受到了空军的青睐,并最终成为空军三大主力机型之一。
因此,歼-7和歼-8的缺口虽然可以由歼-10递补,但大概率并非是新生产的歼-10C,而是空军现有的148架老歼-10(事实上空军也是这样做的)。空军开始从2004年正式换装歼-10A,2006年大批量装备,然后歼-10A在2011年底停产,即使是最后一批的歼-10A,机龄已经达到了11年,最早交付的那批歼-10A更是达到了17年,绝大部分已经达到了设计使用寿命中期(6000飞行小时或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