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地说,各国间的双边和多边协议对于防止舰机遭遇时的意外碰撞,并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复杂的国际环境下的现实选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协定、备忘录没有法律效应,约束力差,而且有些规定并不具体,也使得一些国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最典型的就是部分西方国家既是规则的建立者,想用规则限制对手,又随时根据需要打破规则。他们无论是侦察还是拦截,往往更为激进,而当他们军机遭遇对方拦截时,却又伪装成受害者。例如2014年日本曾派出海上自卫队OP3C图像信息采集机和航空自卫队YS11EB电子侦察机闯入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对中俄海上联合演习实施侦察干扰,中国军队飞机紧急升空并采取了必要的识别、防范措施,以维护参演舰机安全,确保演习顺利进行。日本方面却大肆渲染遭到中国两架苏-27战斗机“异常接近”。这套做法与此次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军机遭解放军军机拦截时的“颠倒黑白”言论如出一辙。它们借助西方发达的媒体构陷其他国家的空中拦截行动,一方面抹黑别国的国际形象,另一方面,试图通过这种舆论和外交压力,限制对方的军事应对。但这些西方国家只希望自己能不受限制、高频率地近距离侦察别国,又要求别国在这种情况下确保其军机的绝对安全,这是完全不现实的。(作者是军事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