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将“物自体”称之“绝对精神”,并提出了一套辩证法。
马克思不承认代表“上帝”的“绝对精神”,而是将“绝对精神”去精神化,直接理解为物质性本体,列宁归纳为“客观实在性”。其他的,马克思几乎全盘继承了从康德、黑格尔一路下来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传统。但如今讲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有多少人是机械唯物主义者,有多少人是辩证唯物主义者呢?
事实上,如果你不能理解客观唯心主义,其实是很难真正理解辩证唯物主义的。
三、另一半未解决的问题
然而老问题其实依然存在,因为其实只解决了一半问题:
“实在”是存在的,有客观性的本体!
其实还有另一半问题:
既然现象离不开主观意识,为什么现象有时是主观的,有时又是客观的?
这其实是胡塞尔现象学所重点关注的问题!
(他的哲学语言很晦涩。我大致看了一下,觉得根本没必要那么复杂化。所以我在这里举个例子简化描述了)
通俗地讲:
同样一棵树,你看是一棵树,别人看也是一棵树,不会存在着巨大的认知差异!树不会因为人不看它而消失!
这是现象上的客观性,但是,这不意味着不存在着现象上的主观性:
譬如色盲者与我们普通人对同一事物会有不同的颜色感知!
显然:
现象的主观性与客观性是同时存在的!
本质或本体的客观性的论证其实可以超乎想象得简单,如果是我们中国古时的禅宗和尚,他可能会这么干:
他伸出一个手指头来指了指天地!
他什么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