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美国拥有最丰富的生物武器乃至基因武器的研究资料,培养了一大批游离于世界学术发表共同体和学术伦理共同体之外的生化战专家。70年代末,美军就开始研究军用重组DNA技术,为人造病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第二军医大学王德彦的研究,90年代,美军又至少立项了86项进攻性生化武器研究,“包括缺乏疫苗的、不易诊断的生物战剂,毒素生物战剂(用基因工程增毒)、抗菌性生物战剂,增加毒素产量能力等等”。
二战结束后,他们接收了日本人体试验的全部资料,并在南美、非洲甚至欧洲的很多地区继续进行灭绝人性的人体试验。仅被曝光的就有危地马拉的梅毒试验和丹麦的儿童“洗脑”试验。
在危地马拉进行的人体试验
考虑到美军和美军的生物实验室遍布各大洲,其他国家研究基因武器很难进行人体试验,美国有相关的现实条件。美国搞生化武器,既有核心人才储备,又有他国不能比拟的丰富资料。科学界同一领域内,基础科学先进于应用科学的不等式,对美军不一定成立。
此外,针对科学家重视伦理操守的问题,美国早就有解决办法。
一是裹挟最不发达国家和战乱国家的科学家。在一个正常国家,科学家可以选择不合作也更容易逃脱,而上述国家则不然。俄罗斯公布了美国UP-8试验的材料,声称乌军方共召集了4400名士兵,让他们接触一种类似流感病毒的病原体,随后有20多人身亡,200人住院。如果这些内容属实,说明乌克兰不少相关领域的学者已经放弃了灵魂。
二是对研究采用切香肠欺骗战术,把相关研究切为敏感和不敏感的,中等敏感的研究也可伪装成不敏感的,欺骗科学家们为其提供研究。比如,俄罗斯公布的其他美实验室内容,主要都是研究自然界的病毒威胁,但确实可以成为研究生物武器的基础知识储备。当然,这点对于世界其他各国的相关研究,也都是成立的。
善良的人,是很难相信某些人会别有用心的。由于他们不会这么想,往往导致他们把生化武器的技术和伦理阻碍过度地高估了。如果国家公共决策者也这么想,恐怕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科技部“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且不说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而且还留有经审批可向境外提供的口子。察其本意,恐怕主要也是针对生物剽窃的。提到生物剽窃,简单地说就是某些国家和公司用别人的基因申请专利,开发商业产品,是发展中国家被隐形掠夺的另一种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