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2.0版FC31仍无法列装中国军队 机体放大后或有希望(5)

由于滑跃起飞方式存在着众多无法克服的缺点,我军也有意向发展新的弹射起飞-拦阻降落式航空母舰。因此上文所述的四代舰载机肯定是围绕在研的003型弹射起飞-拦阻降落航母设计的,而现在距离这一新航母的服役无疑还有相当长的时间,所以舰载机的研发工作也不必操之过急。如果在涡扇-15堪用的前提下选用涡扇-15,将四代舰载机的起飞重量设定为歼-20级别,将显著提升四代舰载机的作战半径与载弹量,大幅扩展我军航空母舰的防空圈与打击半径。当然,若涡扇-15的进度实在太慢而新中推的进度非常顺利,则以新中推为动力系统,研发一款起飞重量略大于F-35C的舰载机亦可。但无论如何,未来中国的常规起降航母应当搭载重型机。只有当未来海军计划在类似两栖攻击舰的舰艇上装备任务需求和技术指标类似F-35B的固定翼作战飞机时,中型四代舰载机的价值才会体现出来。
总而言之,在四代机时代,过去通过限制重量来控制成本的思路已经过时了。一方面,导致当代战斗机的价格昂贵的主要因素是软件和航电的价格日益高升,即使控制起飞重量也很难节约经费,另一方面,当代战斗机上必需机载设备越来越多,早已不可能如F-16那般通过大幅精简设备控制起飞重量。当代战斗机研发过程中的重量控制应当是通过优化设计避免“浪费吨位”,而非为了省钱而减重。盲目限制四代机的起飞重量非但无法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还将大幅削弱目标机的技战术性能。如今每一架作战飞机、每一名飞行员都是宝贵的,为了省钱让飞行员驾驶水货战斗机无异于犯罪。

在J20出来前《简氏防务周刊》曾经放出来的CG设想图,当时该型战机被称为中国版本的F22
对中国而言,列装一型新四代机确实可以规避只列装单一机型所带来风险,还可以更好地实现空海军的某些战术任务。但新四代机的研发过程必须遵守航空技术的发展规律。首先根据空、海军具体任务需求确定战斗机所具备的功能,然后根据功能确定目标机技战术性能,才是四代机研发工作的正道。当前中国空军最需要的是具备更强隐身、机动性能的制空战斗机,海军将来需要的是航程远、载弹量大的隐身多用途舰载机,无论最后哪种方案会在空军和海军各自的竞标中胜出,照此思路确立新四代机的技战术指标,总归是不会有太大问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