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新兴的数字领域,国家作为传统权力载体的数字化转型进度,已明显落后于以数字巨头为代表的新型资本组织形式。

两个“旧”在于数字巨头和过去的工业寡头、金融寡头相比,政经关系结构与资本权力归属并没有发生本质性变化。

在数字巨头成长的过程中,资本集团与强大主权分别扮演了孕育和抚养数字巨头的“母亲”和“父亲”的角色。只有强大主权才有能力供养数字巨头,要理解这一点,白宫和硅谷的同盟是最佳的范例。

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大量过剩的金融资本推动数字技术在社会层面广泛运用,依赖巨额资本的前期投入,科技企业通过烧钱结合数字平台技术改造其价值生产行业的具体场景,充分利用网络规模效应与数字应用优势,迅速崛起为新的数字巨头。

与此同时,谷歌、亚马逊、脸书(现已改名为META)等企业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下在世界各国跑马圈地,不断侵吞国际市场份额来收割全球数据红利,推动本国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

从政经关系结构的角度看,数字巨头与主权国家并非简单的零和关系,或者割裂开来的两个实体,而是彼此交织在一起的复杂连体。在全球地缘政治格局的演变过程中,科技企业曾是主权国家间创新竞争的“士兵”,而在如今国际政治体系中,成长起来的数字巨头与强大主权国家间已形成共生关系。

这种共生关系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狐假虎威”,数字巨头在全球领域发挥地缘政治影响力需要国家权力背书,它是强大主权国家在全球秩序体系中的权势投影。苹果、谷歌如果不是美国公司,可能早在欧盟连续开出的天价罚单中大伤元气,而华为、字节跳动如果不是中国公司,也可能早在美国政府凌厉的制裁攻势下被迫签署“城下之盟”;

二是“唇亡齿寒”,在数字地缘竞争中,数字巨头不仅仅是所谓的“士兵”或者“冠军”,更像是拱卫帝国、拥有自主性的封建领主军团,成为支撑强大主权国家权力扩张的关键性力量。盘踞在硅谷的“FANNG”军团已是美国在数字时代维护霸权地位的重要支柱,假设硅谷骤然衰落且后继乏力,那么美国在当今世界的权力与地位无疑将遭受重创。而一直拥有全球领先数字产业集群的主权国家,将在下一阶段数字地缘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权。

从资本权力归属的角度看,数字巨头崛起是私人资本权力进一步扩张的结果,成为了继金融寡头之后、资本权力与技术结合形成的最新载体。巨头们在担负部分公共服务职能的同时,也侵蚀了部分公共权力和个体权利,而私人资本权力的进一步扩张,打破了原本由国家法律秩序维系的公民权利与公共权力相对平衡的权利义务关系,也直接挑战了在工业经济时代和信息经济时代已形成的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间的权力分配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