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范勇鹏老师在《从公司到国家:美国制度困局的历史解释》一书中剖析了西方国家在近现代政治转型过程中公司与国家的制度同构现象,进而提出美国是“公司型国家”的观点。其实对于资本权力而言,美国作为一个国家实体,也是一个为资本增殖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与合法暴力保障的经营性平台。

刘典:国家与数字巨头的博弈,只能是零和游戏?

《从公司到国家:美国制度困局的历史解释》书影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数字巨头崛起为资本权力掌握最高统治权提供一种收益更高、成本更低且产权明晰的补充性选择,即不需要像过去一样长时间建设“旋转门”机制渗透主权国家民主体系的复杂政治系统,通过拥有超级网络平台基础设施的私有产权,就可以掌握部分类主权性质的组织化权威。

就像前文所提到的,在数字巨头成长的过程中,资本集团与强大主权分别扮演了孕育和抚养数字巨头的“母亲”和“父亲”的角色。在这个由主权国家、资本集团与数字巨头组成的“小家庭”式的权力三角结构中,数字巨头无法取代国家存在的特殊使命。

甚至强大的主权国家依然需要履行作为“父亲”的责任,为作为“孩子”的数字巨头提供进一步成长的环境,而作为“母亲”的资本集团在一些国家已俘获部分国家权力,随着“孩子”的成长,将更多权力资源开放给数字巨头,反过来“母凭子贵”,利用新技术在全世界范围内重新构建生产关系,资本权力也将随着数字巨头的迅速崛起得以进一步扩张。同时,强大主权也将面临资本集团在现代政治体系内部分转移权力资源所带来的治理挑战。

三、从共生到融合:探索公私权力范式革新的数字新未来

通过分析巨头、资本与强大主权之间的复杂共生关系,对于数字巨头能否改变地缘政治范式的问题,可以进一步从三个层面进行解释。

首先,来源于强大主权、金融资本与数字技术革新三位一体形成的权势叠加,使数字巨头所拥有的实际权力已超越现今国际社会中绝大部分中小型主权国家。

即便是像澳大利亚这样的发达国家,Facebook也可以因为澳议会准备通过一项名为《新闻议价法》的法律,就悍然屏蔽了澳大利亚所有媒体的新闻内容,同时限制该国用户分享和获取海外新闻的权限,最后澳大利亚政府妥协同意修改议案才宣布解除封禁。

其次,对于有共生关系的强大主权而言,数字巨头无法从根本上撼动其权力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