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方近期多次提及“敌国条款”后,日本政府终于气急败坏,把那句心里话说出来了。

29日,日本外务大臣茂木敏充在新闻发布会上公然要求中国“不得援引‘敌国条款’”。

日本人终于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茂木敏充的逻辑还是日本那套陈词滥调的诡辩话术,即歪曲1995年和2005年的联大决议,宣称联大已认定“敌国条款”失效,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都无权引用这些条款”。

但事实上,茂木敏充的这个表态纯属偷换概念、胡搅蛮缠:1995年的联大决议认定的是“敌国条款”过时,而非“失效”;2005年的决议使用的表述是“决心删除条款”,而非真的将“敌国条款”从《联合国宪章》中删除。

所以,“敌国条款”至今仍白纸黑字地留在《联合国宪章》中,删除程序从未启动。

换句话说,只要条款还没从宪章里消失,就不存在被谁“宣布失效”的问题,更不是日本一句“条款过时”就能抹掉的。茂木敏充把“过时”说成“失效”、把“建议删除”歪曲为“已经删除”,本质上是用外交话术偷换法律事实。

装了这么多年“和平国家”,日本政府终于气急败坏

茂木敏充的狂妄要求,实际上反映出的,是日本政府的一种气急败坏。

不难发现,自中国重提“敌国条款”以来,日本从上到下的反应表现出了一种非常明显的破防和焦虑,到最后甚至发展到高市早苗不惜推翻外务省多年宣传口径,亲自跑到联合国要求删除“敌国条款”的地步。

日本对中方重提“敌国条款”如此焦虑,这并不是偶然,恰恰表明日方很清楚这些条款的分量。

众所周知,日本一直以来的诉求就是实现所谓的“国家正常化”,但这种“正常化”不仅是指日本能“合法”地拥有军队,更是要全方位地摆脱战后国际秩序对日本的限制——其中删除“敌国条款”正是日本这一谋划的最关键的一步。

因为“敌国条款”直接戳中了日本战后国际地位的核心痛点,即由于“敌国条款”的存在,日本在《联合国宪章》中一直都被定义为“敌国”。

高市早苗甚至都跑到联合国要求删除“敌国条款”

也就是说,只要“敌国条款”没有从《联合国宪章》中删除,日本就始终要背负着前轴心国和“敌国”的身份标识——这不是日本经济发展到多强大、军事有多现代化、如何诡辩“敌国条款”已经是“死文化”就能摆脱的。

同时,“敌国条款”的存在,也意味着中俄等战胜国在法理上仍保有对日本采取先发制人军事打击的正当理由,这是日本最不愿面对的现实。

另一方面,更令东京不安的是,在“敌国条款”仍存在的情况下,美国对日本的安全承诺并不绝对。

《美日安保条约》第7条规定,本条约不以任何方式影响、也不得被解释为影响缔约各方根据《联合国宪章》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或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

美国对日本的安保承诺,某些表述其实非常模糊

这项条款实际上是把《联合国宪章》置于《美日安保条约》之上,但却又没说清:若真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援引“敌国条款”对日动武,美国会履行美日共同防卫义务,还是会陷入“宪章义务优先”的法理扯皮?

对日本而言,这种不确定性本身就是战略风险:它可以把美国的安全承诺挂在嘴边来对抗“敌国条款”,却无法保证当“敌国条款”被援引时,美国一定愿意为日本承担与联合国宪章体系正面冲撞的代价。

所以,日本就急着删除“敌国条款”,既想洗白上岸,也想消除他国“依宪章对日动武”的法理。但如果日本真的信守和平,就不会这么急于删除“敌国条款”;反之,日本越急,就越暴露出“敌国条款”仍有存在的理由。



原文:toutiao.com/article/769125430165766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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