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结论:国民综合素质水平≈国民财富总定律
笔者在这里发表一个受到林恩/万哈林理论启示而发挥出来的一个包含七款内容的国民综合素质水平≈国民财富发展水平总定律,作为本文的终极结论。
一:每个民族-国家(nation)/文明(civilisation)在许多因素作用下,往往在长时间内拥有自己特有的变动很慢的平均国民综合素质水平。当然,在更长尺度上观察,这个综合素质的标准,也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比如骑射在当代就不会有多少权重)。
二:该民族-国家(nation)/文明(civilisation)在长时段内可以/应当达到的发展高度,与该民族-国家/文明拥有的国民综合素质水平,以及整个国民群体的规模有较强的联系。
三:若现实高度比起“理论高度”有重大欠缺,那就很可能是有“不正常”的因素干扰了正常的发展进程。
四:一旦这个(些)不正常的干扰因素被移除,该(批)民族-国家就会以一种补偿性的超常的追赶速度去力图尽快恢复它(们)所应当(或曾经)拥有的发展高度。
五:追赶速度超常的程度,大体与发展水平欠缺的程度成正比。欠缺程度越大,追赶速度的超常程度就会越高。
六:当这个欠缺明显缩小以后,追赶的超常程度就会递减。当追赶接近完成,超常就会消失。
七:若现实高度明显高于理论高度,那就是有某种“奇遇”,最常见的是一个小国家发现了大油藏。
不同的时代,同样的文明,同样的素质水平,当然可能/可以达到的高度不同。比如雅典和罗马,肯定都拥有它们那个时代在地中海沿岸的各种族、各文明中最高的素质水平,自然也是最高的发展成就。而在东亚,则华夏一直拥有最高的素质水平和最高的发展成就。只有1894-2009年这一段,这个东亚最高的桂冠,也许得暂时让与日本,或与日本分享。
东北亚的中、日、韩三族,一直拥有绝不亚于欧洲人的素质水平,数百年因为种种原因落后,但至少它们追上来了。它们正在用急起直追,以及可能的后来居上来证实,来诠释这一点。
那些素质水平略欠,又没有大量资源的国家,不妨实事求是,各自摸索一条适合自己的退而求其次的发展道路。即使着力提高国民素质,也要稳步进行,有的国家一味培养高素质人才,却没有恰当的就业机会,只会为其他国家做嫁衣。社会改造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照抄美国或照抄中国就行的。因此,它们不应好高骛远,也不要妄自菲薄,至少要去力争小康吧。
最后,建议有奇遇的小国家,好自为之,善用天降横财,未雨绸缪,想好资源用尽之后,如何能够继续保有富足生活的办法。
宿命论不靠谱,但每一个民族/国家/文明的历史,多少也透出些宿命的感觉。仔细想想看,那些强国等等似乎总是打不垮,总能在它们需要的时候找到力挽狂澜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