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毛主席亲自起草的《告台湾同胞书》,以彭德怀的名义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其中有一段为:

“从10月6日起,暂以7天为期,停止炮击。你们可以充分地自由地输送供应品,但以没有美国人护航为条件,如有护航,不在此例。”

杜勒斯并没有就此善罢甘休,他后来又反复挑衅过几次,但每次我军都说到做到,该开炮时就开炮。

炮火最为猛烈的一次是10月20日这天,美军再度侵扰,我军8000余发炮弹直飞金门。经过几番试探,杜勒斯也意识到自己之前的判断错了,他认清了我国捍卫海权的决心。

自那之后,美军以及其他国家不敢对我国宽度为12海里的领海轻易来犯。由此可见,我国12海里宽的领海,不是口头喊出来的,而是用炮弹打出来的。

1958年我国定领海宽度为12海里,美国不服,毛主席:过线照打不误

其实,我国将领海宽度定为12海里,并非不遵守国际规则或无理取闹,这完全是公平、正义,符合国家安全及发展需要的合理之举。

因为,领海宽度在国际上始终没有所有国家绝对遵守的唯一界限,之前提出的3海里领海制也只不过是美、英等国的一厢情愿,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3海里领海制已经过时;1957年年底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第一次海洋会议,关于3海里领海制也并非所有国家都支持,而且我国也没有参加,所以会议形成的并不公平的公约,不应对我国有约束力;二战之后,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护海洋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希望拓宽领海宽度的独立自主的国家占到了大多数。

所以说,我国划定领海宽度为12海里,是完全合理的。我国的《领海声明》也得到了很多国家的支持。

比如,1958年9月9日,苏联政府表示完全尊重我国关于领海的决定;9月14日,越南总理范文同照会周恩来总理,郑重表示越南政府承认并赞同我国的《领海声明》。

1958年我国定领海宽度为12海里,美国不服,毛主席:过线照打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