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偶发复杂度,帮助人聚焦必然复杂度,简单来说,就是尽量让IT工作者聚焦在业务本身上,不用太关心技术工具问题。现在,编程并不是难题,真正的难题是把一个问题以完完全全逻辑的清晰的方式表述出来。

另外一方面,对从业者的社会性要求在不断增加,一是项目协作的规模在增大,二是每一个系统影响的规模也在增大,那么涉及到的人将会越来越多。现在社会已经向IT界提出了迫切要求,就是IT的从业者要更多地理解业务和社会。

往小了说,团队高效协作并与每个人技术好坏关系不大,而是关乎在有一定技术基础保障之下,大家能够更好地协同合作。往大了说,IT的从业者要更多理解社会意义,举个例子,最近有一些工程师被抓,因为他们在做一些赌博网站或者色情网站,又比如小额贷款,这个概念从2011年左右就已经开始冒头,但直到2017年才真正开始治理,在这6年期间已经有很多受害者了。

政府的治理无法达到问题一出现就解决的程度,行业本身还是要有自我监管和自我提升的觉悟,不能完全依靠外部监管。我们还是需要专业人士来处理技术细节,这些技术人员是最了解行业的人,如果他们对社会目标有基本认知,能够把整个行业变得更好。

观察者网 :最后讨论一个赵燕菁老师曾提出过的问题,实践中如何区分互联网大公司是“平台公司”还是“社会公司”?如何辩证处理互联网大公司垄断的现象呢?

熊节:这里有一个主要的分界线,就是在四中全会提出来的数据作为要素,我们要清楚数据是谁创造的。比如说,工矿企业产生了很多数据,该数据无论对矿上施工或者其他施工都很有价值,而这个数据是矿自身所产生的,工矿企业从中获益是天经地义。而互联网企业的数据是谁产生的?是9亿网民产生的,那么这些庞大数据的所有权、治理权和受益权又要如何分配呢?

如果说,数据是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网络效应和流量,那么数据价值的经营应该由具有公共事业属性的平台来接管,而在这个平台之上所提供的服务,那么就应该交给社会和市场经济来解决。

实际上,这个问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遇到的新问题,因为在马克思时代是没有数据和互联网空间的,但在当时有殖民地,马克思对于殖民地很多观念都适用于互联网空间。

所以,我们有了一类新生产要素和新生产关系,就是用户在每天使用互联网工具时,他们也在创造数据,也在进行生产,创造价值。围绕着新生产要素和新生产关系,我们需要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突破,这就需要和新技术的紧密结合以及双方的交流互动,才能产生出创新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