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参与美国军方机器人项目开发

马克思主义数字世界治理能力探索

观察者网:回到反垄断话题,刚才您也谈到了资本和市场经济,是不是因为资本和互联网巨头已经成为一个联盟,这种巨大的力量使反垄断变得很难?

熊节:是的,这里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从结果看,历史上金额排名前10的反垄断处罚中,第一名是欧盟处罚Google的43亿欧元,第二名是微软,第三名是intel,往后就是一堆手机厂商。而Google被处罚也不是因为互联网上的垄断行为,实际上被判的是搜索引擎与安卓系统的捆绑销售,这是一种非常传统意义上的垄断,所以在整个处罚榜单上,互联网公司是不存在的。

问题在哪儿?

西方世界的反垄断体系,还停留在制造业时代,到了应对微软的时候就已经力不从心了。

微软这些年的垄断是肉眼可见的,却只被判罚过一次。在应对互联网的时候,这种陈旧的体系更加无所适从。因为互联网本身是一个意识形态工具,这些互联网巨头已经拥有了控制意识形态的影响力,也就是政治影响力,他们能够在反垄断的处理开始之前影响反垄断的导向。

反而是中国最近开始对一些互联网平台进行了力度比较大的处罚,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引人瞩目的。

观察者网:是不是可以认为互联网科技的发展已经脱离了西方模式治理能力的掌控?我们是不是可以再回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问题?

熊节:是的,这里面主要没有解决的一个问题,还是数据的价值问题,因为数据的价值实际上已经包含在这些互联网企业的估值里,账面却假装它是一块invisible的“暗物质”。

在这方面,亚马逊公司特别典型,它账面上年年亏钱,如果按照传统的资产估值方法,无论如何都估不出这么高的市值,但是那么多投资者都认同它现在的市值,愿意对它投资,那就说明在整个资本市场上大家都知道亚马逊有一块很大的“非传统”价值,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不出来,大家心知肚明,这块价值很大程度上就是数据的价值。

为什么整个资本市场上,大家都不愿意把事情挑明呢?因为你一旦说明白了,用户就会问,如果亚马逊60%的估值来自数据,那么这些数据是谁创造的?是用户制造的,那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分红的机制?如果所有的用户都来问这个的话,大股东、投资人的经济利益就受损了,所以大家都不讲。

我认为在新的生产关系里没有理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数据的产权,这又衍生出数据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等等应该如何分配的问题。特别是收益权,互联网企业们一直强调数据必须集中,变成“大数据”才有价值,如果不集中,个人数据就没有用,价值就消散了,这个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创造出的价值必须完全由互联网企业来占有,而是有很多种可能的分配方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