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道格拉斯法官在1967年写道,人权法案的制定者认为“个人应有自由选择什么时候、在哪里与他人分享秘密,以及什么程度”。“选择的自由”是基本的认识自我的权利,是隐私的合法性来源。
比如,我对被市场作为目标以及由其预测行为感到恐惧,作为“选择自由”权利的天然所有者,我不愿意让亚马逊的面部识别技术有权力知道和利用我的恐惧来为别人商业利益服务。这并不只是因为我的感情是非卖品,而是因为它们是不可分割的。不过就算我不把我的恐惧给亚马逊,他们还是把它从我这里夺走,而这只是那天提供给机器的数万亿数据中的又一个数据点。
我们基本的认知权利没有被编入法律,因为它们从来没有受到系统的威胁,这就像我们没有法律来保护我们站起来、坐下或打哈欠的权利一样。
但是监视资本家已经宣布他们有权知道我们的生活。因此,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它建立在不成文的监视例外论学说之上,并受到其保护。现在,曾经被视为理所当然的权利即我们有权知道和决定谁能了解我们的权利,必须被编入法律,并受到民主体制的保护,只要它想存在的话。
·前所未有的危害需要前所未有的解决办法
正如新的生活条件表明我们需要新的权利一样,认知政变的危害需要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而这就是法律如何从一个时代发展到下一个时期,不断成长和适应的过程。
当谈到监控资本主义所带来的新条件时,大多数涉及法律和监管的讨论都集中在关于数据的争论上,比如数据的隐私性、可访问性、透明度和可移植性,或是涉及我们是否认可大公司(以最低费用)购买我们的数据。
下游是我们争论内容是否适度和过滤信息泡泡的地方,是立法者和公民对执拗的高管能表达不满的地方。
下游是巨头希望我们在的地方,我们在财产合同的细节上消耗太多精力,以至于忘记了真正的问题,那就是他们的财产主张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什么样的全新方案可以解决认知政变带来的空前危害?首先,我们要往上游走,到供给侧去终止商业型监控的数据收集行为。
在上游,它们用“偷窃许可证”创造了无情的奇迹,即利用监视技术将人们的生活——我的恐惧、他们的早餐谈话、你在公园里的散步——变成谋利的数据供应。
我们需要法律框架来中断和取缔大规模入侵人们生活的行为。我们也需要出台禁止数据收集的法律来终结监控型资本主义的非法供应链。如果没有每天提供的数万亿个数据点,那些推荐、精准定位和操纵的算法,以及每秒钟推出的数以百万计的行为预测,就不可能存在了。